我与行贿事件
没有任何联系
在发布会上,刘玉民声明,自己从来没有给马悦然写过信,也没有邮寄过字画。“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,有人会把这个罪名扣到我头上。造谣者纯属捕风捉影,把猜测和怀疑变成对无辜者的恶意诽谤和人身攻击。”
在一份给记者的文字资料上,刘玉民从几个方面说明自己与行贿事件没有任何联系——
其一,诺贝尔文学奖是一项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学大奖,中国作家能够获奖无疑是一件大好事。得知莫言获奖后,他第一时间给莫言发了祝贺短信,将其称之为“中国的奇迹,中国文学的奇迹。”“我一直认为,由于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方面的差异,中国国内的作家要获得这个奖相当时间内是不可能的。也就是说在莫言获奖前,我根本就不相信中国作家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。虽然事实证明我的上述看法是不对的,却也可以从反面证明,在此之前我没有任何产生自己要去争诺贝尔文学奖的思想基础。”
其二,马悦然爆料所说的那位“山东文化干部”自称“他本人很有钱,奖金可以留下,名誉归他”。“我虽然出过十几本书,写过几百万字的作品,但因为书出得比较早,稿费很低,特别是两部主要作品遭到严重盗版,其中《骚动之秋》先后被盗版五次,《过龙兵》出版后还没到书店,盗版就遍布全国了。我的生活主要靠工资收入,与‘很有钱’可以说是相差千里。”
其三:众所周知,诺贝尔文学奖只接受英文本、瑞典文本和西方少数几种语言文本的作品参评,根本不接受中文本作品参评。“我的主要作品包括《骚动之秋》、《过龙兵》、《羊角号》等只有中文本。这也就是说,我没有参评诺贝尔文学奖的可能。那么,我为什么要一遍又一遍地、不知羞耻地给马悦然甚至诺贝尔文学奖评委小组主席写信和行贿呢?”
拿起法律武器
为自己讨清白
新浪网10月27日、28日发表的两篇博文,直指刘玉民就是贿赂诺奖评委的那个“山东文化干部”。刘玉民说,自己11月10日才看到,当时非常生气,但身边的两位老作家说“没人会信这种鬼话”,劝他不要生气。不过随后从几位朋友口中得知,博文内容在迅速传播,如果不加以澄清就会被视为默认。“不但我的名声受到严重损害,也会让真正的行贿者得以逃脱,让造谣诽谤者的罪恶目的得逞。这样我才下定决心,拿起法律的武器。”
要起诉首先要公证,也就是把证据拿到手。刘玉民告诉记者,在公证时出现了一个意外情节:本来网上的博文有三篇,新浪两篇,华商论坛一篇,在他与公证员查看证据时三篇都在,但半小时后公证员正式取证时,华商论坛的那篇博文却消失了,连论坛都关闭了。“分析原因可能是我第一次看博文时留下的几句话被发现了,对方因此赶紧删掉了。我的那几句话是:‘通篇都是鬼话。马悦然说的那位山东文化干部很阔,刘某人不过是个穷鬼。再说刘某人的作品并没有译成英文和瑞典文,他为什么要给马悦然写信和行贿呢?谣言止于智者。’这让本案少了一个连带被告,但也说明那个人还是智者,愿意改正错误。”
现在刘玉民已经正式委托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张继海、卜晓林律师,起诉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,并进而追究新浪博主“中国文坛”、“牧人”等人的法律责任。“我相信法律一定会为我讨还清白。至于经济处罚和赔偿,我个人认为,即使处罚和赔偿一百万也不为多。否则很难让坏人和恶人得到惩罚和教训。”刘玉民还表示,希望诺奖评委马悦然站出来,以合适的方式指出具体的“文化干部”是谁,避免造成更多的误传和猜测。
(霍晓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