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通报详细内容:
1、经核实,张槐斌同志与马庭晶同志系合法夫妻,于2008年10月17日登记结婚,结婚证号:五结婚字(2008)5444号,网民反映失实。
2、张槐斌同志于2004年10月购买了701号顶层现住房,使用面积30余平方米。为方便在外地工作的女儿回家时居住,用铝塑板在房屋南侧阳台位置搭建了一间约8平方米的书房,在楼顶露台搭建了一间约6平方米的洗衣房。(记者 念新洪 彭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