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能植树可缴纳绿化费
《条例(草案)》规定,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和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适龄公民,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,应按规定履行植树义务。不能参加义务植树劳动的适龄公民应缴纳绿化费以资代劳。年满11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,可根据实际情况,有组织地就近参加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。
4月至5月为义务植树月
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月。城乡适龄公民应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履行植树义务。党政机关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、大中专院校的适龄公民,由本单位、所在学校组织履行植树义务。
据悉,履行植树义务可选择的方式有:直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;参加整地、育苗、管护等绿化活动;认种、认养绿地和树木;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;从事绿化、生态保护义务宣传和科普活动等。(东北网/哈尔滨新闻网)